机电工程学院2016--2018级各学生班:
为总结一年来我院学生学习、生活、工作等综合表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培养学生良好的拼搏意识,成才意识,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优良学风班风的形成,现进行2017--2018学年度综合测评工作。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工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附件1)做好本次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1.各班必须召开有班主任老师参加的综合测评工作会议。
2.成立以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以及两名班级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班级综合测评工作。
3.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工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个人综合测评。个人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所有加分项目必须有支撑材料。
4.综合测评程序为: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评—>工作小组对全班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全体成员必须签名)—>审核结果必须告知学生本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工作小组统计综合测评结果—>统计全班综合测评情况并推荐奖助学等级,经班主任审核并签名确认。
5.各班推荐各类奖助学金必须严格参照湘农大[2019]23号《湖南农业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湘农大[2019]25号《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6.综合测评务必按质按量完成,并于9月12日(周四)下午17点之前以班为单位上交《湖南农业大学工学院2018~2019学年度学生个人综合测评表》(附件2 纸质档)(含支撑材料)、《湖南农业大学工学院2018~2019学年度班级综合测评汇总表》(附件3)(纸质档+电子档)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7.根据学校下发奖助学金的比例分配后,以班为单位上交《湖南农业大学工学院2018~2019学年度班级奖助学金汇总表》(附件4)(纸质档+电子档)。
备注:凡有挂科或受处分者一律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助学金评定的最低要求:挂科三门或三门以下且补考通过。
机电工程学院学工组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点击下载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