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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 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5/03/21   作者: xgz2   点击:

 

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办的第九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该活动旨在通过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依靠榜样的力量来反观自身、完善自我。

经“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执委会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6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体)奖金10000元;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2、“芙蓉学子·团队合作奖”;

3、“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4、“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5、“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

6、“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团队),其中团队成立时间需10个月以上(截止到201491日止)。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注重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成绩优良。

(三)具体条件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长期深入基层,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反响;

2)在社会实践活动方面,有突出业绩和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者被采纳、推广,或得到社会媒体的广泛宣传和关注,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2、“芙蓉学子·团队合作奖”(满足第一项,并满足第二、三中至少一项)

1)团队全体成员均为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团队不少于3人,有完善的管理机制、稳定的组织机构、固定的指导老师、成员之间精诚团结、互敬互爱、积极进取,合作力强;

2)团队组织(参加)过重大活动(比赛),取得较大成绩,获良好反响;

3)团队或团队开展的工作曾获省级以上荣誉。

3、“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克服困难、不懈奋斗方面表现突出且取得显著成绩。其事迹在校级及以上媒体多次登载。

4“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助人,长期坚持参加(组织)公益爱心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5“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具有良好的创意或产品,已注册成立公司,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运行情况稳定,且申请者在公司中任法人代表(须附公司所有人等信息证明);

2)参加大学生创业竞赛获省级银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金融、经济等相关专业领域有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含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发明等),应用于实践并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6、“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论文要求是与本学科相关,应考虑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差异,以及发表论文的级别、质量及影响;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专著内容与本学科相关;

3)获得一项以上科技发明专利;

4)在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如“挑战杯”竞赛)中获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报送材料

符合相应条件者可下载申请表(见附件1),报名者请于46日将申报表(事迹简介500-1000字)、典型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及所获主要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八教南301室)。

 

附件1:点击下载申请表   

 湖南农业大学工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5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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