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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人寿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9/05/08   作者:   点击:

各部门工会:

  近几年,我校持续开展了组织教职工参加人寿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活动。各部门工会积极宣传动员,精心组织,为办好这件实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少参保教职工投保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经济赔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经济压力。目前,这项为期一年的保险即将期满,经研究,我校决定继续组织教职工(含内退职工)参加人寿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内容: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人身伤害或者残疾或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额给付保险金。

1.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因遭受意外伤害进行普通门诊及住院治疗,免赔额100元,在医保范围内按照80%比例赔付);

2.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根据国家规定的伤残级别赔付;

3.意外伤害住院现金补贴保险(根据住院天数进行补助,免赔天数3天,最多补助180天)。

二、保险方案(该保险采取自愿原则购买,现金缴纳,请各参保人员自行选择投保方案)

保障项目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意外伤害医疗

8000

16000

25000

意外身故与残疾

40000

80000

150000

意外医疗住院补贴

30/

40/

50/

保费//

30

60

100

  以上金额为最高赔付金额,实际赔付金额根据伤者提供的相应票据进行赔付。

三、组织方式

以部门工会为单位集中办理投保手续。投保前请各部门工会做好教职工的宣传发动和参保教职工基本情况的登记工作(投保名册(excel表格)从行政网上下载)和保险费筹集工作。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于515日前将以上工作做好,同时将负责此项工作同志的姓名、联系电话填在登记表上,盖上本单位公章。

四、投保时间、地点

  515日(星期三)上午900,人寿保险公司来人集中办理,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带本单位保险名册及登记表电子文档(请用附件中的excel表格)保险费到校工会办公室办理保险。

 联系人:梁洁(65377)(电子邮箱:173760373@qq.com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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