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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农组[2019]10号 关于做好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11/10   作者:   点击:

各直属党组织、各党支部: 

学校教学学院、管理与服务机构调整工作已经完成。为了更好地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全校所属党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或调整),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理设置基层组织,切实加强基层党建;

(二)严格遵照组织程序,依法开展选举工作;

(三)广泛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党员权利。

党员人数在7-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般为3-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各党支委员会一般设组织、宣传、纪检、保密(保卫)、青年、统战、群众工作委员,委员人数少的,一个委员可兼任几个方面工作,纪检、保密(保卫)委员一般可由组织委员兼任,统战、青年、群众工作委员一般可由宣传委员兼任。

二、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118日前)

各直属党组织具体组织所属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和新增党支部的组建工作,并于118日前制定支部换届工作方案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原则上各党支部应于1115日前完成换届工作。

(二)合理设置支部

各直属党组织应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系部、专业、教研室或实验室等设置,同时鼓励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依托PI团队、重大项目组、课题组、教学团队、科研平台等建立党支部,系部教师党员较少的可与对应专业学生成立师生联合党支部。

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教工党支部一般按部门或单位设置,党员人数较少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

学生党支部可以按学历层次、专业、或年级进行设置。

离退休教工党支部可以按照有利于离退休职工开展党支部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三)严格执行规定

教职工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支部设置方式设定为2-3年。任期届满应按时换届选举。任期内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

换届选举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当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四)选优配强班子

教师党支部书记要按照“双带头人”标准进行选配,必要时可增设1名副书记。

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党员负责人担任。

学生党支部书记可由表现优秀的学生党员担任,鼓励辅导员、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任教师党员担任。

(五)上报选举结果(1115日前)

各党支部选举结果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各直属党组织要将支部换届选举情况报告及选举结果报校党委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直属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宣传教育,注重引导和指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严格程序。换届选举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组织选举,不得随意减少和变通规定的程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严肃纪律。保证换届选举的民主性、严肃性、合法性,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非组织活动,凡有违反党章规定行为的,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上的处理。

 

    附件1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附件2:中共××支部委员会关于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党员大会的请示

附件3中共××委员会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

附件4党支部委员选举选票

附件5党支部书记选举选票

附件6中共××××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表

附件7:关于中共××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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